关于召开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
第四届第四次教代会的预备通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以及我区有关要求,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和校行政研究、学校党支部同意,决定召开学校第四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:初定2019年6月29日周日上午8:30
二、会议地点:学校阶梯教室
三、参加对象:学校在职的第四届教职工正式代表
四、会议主要议程
1.范丽芸同志提请审议《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2018年度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发放方案》
2.姚建法同志提请审议《2018-2019学年新华实小在编在职教师年度考核优秀(合格嘉奖)评选办法》
3.分组讨论
4.主席团汇总讨论意见
5.大会表决
五、四届三次教代会筹备组成员
组 长:曹敏华
副组长:姚建法、朱腊娣
组 员:曹亚凤、潘彩莲、任菊兰
通讯员:陈 蕊
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工会
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